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政务信息

胡伟林任湘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11-12-28 11:25:31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2011年12月27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1年12月27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史耀斌辞去湘潭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1年12月27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胡伟林副市长为湘潭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11年12月27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蒋国梁同志辞去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成建云同志辞去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戚红亮同志辞去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湘潭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
      
      胡伟林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键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张乐夫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钟晋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琦为湘潭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辉为湘潭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免去:
      
      于琦的湘潭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辉的湘潭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