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政务信息

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方案

2012-02-03 14:52:23  来源:红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为隶属省政府口岸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址暂设长沙市五一中路235号湘域中央内。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湖南电子口岸实体平台规划设计、系统建设、项目应用、数据维护和咨询服务。电子口岸建成后,将在全省实现网上报关、报检、结汇、退税、订船及理货等功能,极大提高口岸大通关效率,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成立湖南电子口岸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和口岸办具体组织实施,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形象端庄。
      
      6、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1、系统建设与项目开发岗位1名。要求计算机、自动控制专业,具有系统建设、网络开发等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及时处理计算机各种软硬件故障。
      
      2、系统规划与管理岗位2名。要求经济管理、国际贸易专业。
      
      3、综合管理岗位1,招聘1名。专业不限。
      
      4、综合管理岗位2,招聘1名。专业不限,取得英语专业8级证。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4日-2012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一办公楼A座6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表)一式三份,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件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报名。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分析和应变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表: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0731-89990031(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9990136(厅纪检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