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任免李新华、曾昭远等一批干部/附详情
(2012年6月28日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新华为邵阳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赵河澄的邵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曾昭远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李霞、罗泽连、黄彧言、陈平军、邓浩、莫佩华为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易喜才、毛辉华的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易延安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雄鹰、陈江荣、周华、杨尊永、何亚男、曾馥梅、陈明应、郑启光为邵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禹进田的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免去罗玉梅同志职务的决定
(2012年6月28日政协邵阳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罗玉梅同志政协邵阳市法制群团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