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30日讯 (通讯员 宋清林 屈泽清) 12月29日,笔者从湖南省2016年市州及县市区综治工作考核通报获悉,武陵源区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同时保持“平安县市区”。这是该区连续22年被评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区县,连续12年保持全省“平安县市区”。
一年来,武陵源区切实做到“六个坚持”,确保社会稳定。坚持社会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守住 “大事不出,小事可控”的底线;坚持矛盾化解规范高效,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2个,法治工作站32个,律师参与矛盾化解27起,共调处矛盾纠纷519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坚持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对 “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人员及省、市交办的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动态管控责任和措施。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执法环节,全年无一人虚管、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率为零。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病患者51人,没有发生一起肇事肇祸事件;坚持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省市交办11件积案攻坚任务完成100%,访量大幅下降、进京非访行为零发生;坚持交通事故一体化快速处理,打造“一站式”处理通道,交警、保险、维稳、属地等单位第一时间介入联动协调、一次性赔付结案,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坚持“三位一体”的应急处突工作模式,研判情报信息76条,编发网络舆情152期,下发预警通知40余次,摸排不稳定因素31起、重点信访问题42个,处置涉稳事件8起,全国两会、G20峰会等特护期均无非访滋事行为发生。
为确保旅游安全,武陵源区强化 “四个创新”。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以网格化+智慧旅游为载体,对核心景区九大网格服务实行全覆盖,将旅游服务由游客站点延伸到全部游道和景点,实现网格管理和景点服务深度融合。网格化基础信息数据库城区部分基本建成,30名网格员业务培训7次,发放“心连心”便民服务卡2万张,张贴服务告示牌300个,录入楼栋1573栋,房屋5396户,人口13750人;创新涉旅纠纷调处模式,旅游速裁法庭工作经验在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场交流会上得到重点推介。全年办结涉旅案件68起,接受游客咨询400余次。成立服务旅游发展检察工作室,督促有关部门快速处理游客投诉2起,为旅游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5人次,优先办理涉旅刑事案件2件。张家界派出所“1+1>2”涉旅纠纷速调速处机制工作,被市公安局首届“平安满意张家界杯”优秀微改革微创新项目评为二等奖,获省厅“平安湖南杯”铜牌。组建景区综合执法大队,配合旅游、质监、工商、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景区日常行政管理和旅游综合联合执法86次,办结旅游有效投诉和纠纷279起;创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核心景区7个主要景点设立医疗救护点,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帮助游客解难脱困,参与景区抢险救援,打造 “反应迅速、有求必应”的“景区10分钟应急救援救治圈”;创新消费维权监管平台,在各景点、旅游购物场所、宾馆酒店设立45个“12315”维权服务站点。推行旅游团队购物场所扣分退市制度,在全国景区率先实行“15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旅游购物投诉大幅度下降。
为突出平安建设,武陵源区加大 “四个工作力度”, 增强群游客众安全感。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广泛开展平安景区、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基层创建活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连续9年保持特大交通事故零记录,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情火警;加大人防技防物防力度,建成12个警务室、11个执勤室、26个执勤点、58个联合报警救助点,组建义务巡逻队200余人。安装高清探头584个,在宾馆、出租车等行业建设无线基站,开通无线对讲,所有小区院落安装监控,在标志门、百龙天梯等处安装防爆安全门检测设施;加大民调工作推进力度,对省市民调反馈的问题分解交办到单位到个人,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销号。编发短信20万余条、宣传册3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200余条,“平安武陵源”微信公众号编发平安信息278条,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大幅提升,全年省市民调成绩排全市第一。
与此同时,为确保公平正义,武陵源区注重抓好“四化”。宣传教育常态化,17个部门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以法治工作站为平台,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援助宣传进农村集市等系列宣传活动。上警示教育课5次,受教育的干部群众达300余人次;司法救助救援体系化,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万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8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多万元;执法监督机制化,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85起,受理行政案件344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19件30人,依法提起公诉18件29人;法院依法审执结案件884件;政法队伍建设规范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四比四看”、“三能五优”、“业务比武”等学习教育活动,完成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工作,提高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