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时间:7月至8月(以用人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招募条件
1.张家界籍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或在张高校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2.符合实践单位招募条件,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学生干部、社团骨干,奖学金获得者、各类竞赛获奖者,有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4.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有较好的精神风貌;
5.本人自愿参加实践活动,并征得家长同意,能全程按要求参与“返家乡”活动。
实践内容 :政企实践、乡村振兴、公益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
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的大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原则上建议就近就便选择岗位。市、县两级人才办和团委统筹各实践单位做好岗位匹配工作,并进行合理调剂。如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由实践单位择优录取。
2.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参与活动的大学生必须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并注意人身、财产、交通、饮食安全等事项。
3.本次实践属无偿实践,不领取薪酬(少数企业提供适当补助,由实践企业和学生自行协商)。由团市委统一为到岗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用人单位提供工作餐,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根据实际需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周转住房。
4.对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由实践单位出具实习证明;对表现突出的大学生,由实践单位向市、县两级团委推荐,在张家界市的团内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岗位设置和报名方式:
可点击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于7月7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的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市直岗位的报送至团市委邮箱,申报区县岗位的报送至各区县团委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团 市 委:姚俐伶0744-8222243 760295729@qq.com
永定团区委:丁 岚0744-8596077 1922713130@qq.com
武陵源团区委:孙志前0744-5618085 1417684608@qq.com
慈利团县委:于 玲0744-3223178 2970682025@qq.com
桑植团县委:陈露艺0744-6222544 5278681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