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7日讯(记者 宋世秀 通讯员 陈路路) 根据国家发改委与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通知,南航自 3月5日(出票日期)起,调整了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与之前相比,上涨了10元。
据介绍,自3月5日(出票日期)起,南航销售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费由7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