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张家界5月23日讯 (通讯员 刘春燕 王志强) “张爷爷,你别害怕,我们只是按法律程序办理一下手续,不会把你关到班房儿里的……”主办此案的王检察官贴近张爷爷的耳朵,用平和而又亲切的话语劝导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紧张得发抖的张爷爷,听到此番安慰话后的张爷爷脸上稍许有了一些平静。
过余自信,引发火灾。原来张爷爷名叫张斗南,现年83岁,系张家界市永定区四都坪乡辽竹坪村张家山组村民,有三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家里仅剩下他一个老人。为了生活,张斗南想在自家自留地“虎岗上”将玉米秆砍了种点庄稼。2016年2月28日下午3点,他独自一人来到了地里,先将玉米秆砍倒,然后用喷雾器将地边上的杂草及玉米秆喷湿防止火灾。下午3点30分左右,在自认为不会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就用打火机点燃玉玉秆,只燃了几分钟,突然刮起了大风,火借风势引起大火,烧毁了辽竹坪村、酸子界村共十六户的杉林。经鉴定,过火面积7.5公顷,全部为有林地,烧毁杉木蓄积338.235立方米,损失达30多万元,其行为已涉嫌失火罪。
提前介入,监督立案。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接警后于次日进行初查,鉴于张斗南年龄大的情况,办案人员打算不将此案立案,正当永定区检察院林检室主任王志强在此单位办事时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向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李军汇报,李军副检察长与森林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就此案公检两家召开了联席会议,认为:当事人虽然年事已高,无赔偿能力,存在办案风险,但考虑到已达到失火罪的立案标准,受灾的农户多、损失大、影响大,要求赔偿的呼声高,为了严肃法律,使更多的人能受到教育,应当立案。最后公安在检察院监督下,于3月2日立案侦查。
多方协调,平息事态。火灾发生后,受灾户纷纷找到当事人张斗南索赔,年过耄耋之年的张斗南是该村的B级低保户,连生活都难以保障,哪有能力赔偿!受灾户没有办法,只有集体上访至四都坪乡镇府。为了平息事态,维护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此案,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永定区森林公安分局、永定区林业局、永定区四都坪乡政府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召开了专门会议,会后迅速各就各位开展了工作。一是永定区林业局免费为受灾群众提供了3万多株杉苗进行补植复绿;二是森林公安分局通知张斗南三个儿子从外地赶回张家界,为其父亲承担赔偿责任,共拿出1.2万元现金为受灾户进行赔偿;三是四斗坪乡政府分管林业的干部及本村的村干部想办法做好调解工作,将张斗南的一块自留山上的杉木抵押给其中损失较大的一户作为赔偿,同时尽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经过多方努力,补偿基本到位,得到大多数受灾群众的谅解。
跋山涉水,送达文书。5月11日,此案由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移送至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按常规,一般都是通知当事人到检察院讯问笔录及办理相关手续,但考虑到张斗南年事已高,走路坐车身体欠佳的情况,该院副检察长李军决定亲自带领两名检察干警前往张斗南家办案。5月12日上午,李军副检察长带领两名检察干警在公安办案干警、四都坪乡政府副乡长张三全的陪同下,头顶烈日,经过两个半小时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四壁透风的张斗南家,在其屋外的走廊上进行了讯问,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绿了青山,笑了老翁。当张斗南按完最后一个手印,李军副检察长握着老人家的双手关切地说:“老人家,你现在可以安心的做你的事,没事儿了,我们有时间会再来看您的!以后一定要小心哟,不要再失火哒!”,老人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点点头,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
最后,李军副检察长等一行8人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了张斗南失火烧山的地方,被火烧过的山头已全部补植复绿,一株株嫩绿的小杉苗正吐着新绿拙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