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9日讯 永定区司法局以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着力建设一支较高综合素质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素养和创业热情,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切实增强了全系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活动中,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抓、带头践行,做到团结一致、步调一致、行动一致,起到了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注重干部综合业务素质的教育,以大力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等形式,加强干部队伍业务理论和工作实践的教育学习,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养。先后多次组织有关股室负责人、司法所所长,到兄弟区县和周边地区学习考察先进工作经验,以他山之石启发和触动干部对工作的更深认知和履职激情。教育中注重学用结合,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升运用科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弘扬优秀典型,健全履职问效和公平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让“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理念成为广大干部积极工作、奋发有为的动力源泉。上半年,该局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了3名优秀同志在乡镇担任领导职务,将3名优秀干部提拔到司法所所长岗位,鼓励和支持了两名年轻干部通过公选到市直和检察机关工作,有5名基层司法所所长分别荣获 “全国模范司法所长”、“湖南省最美人民调解员”、“全市双十佳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该局还把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双重管理体制、保障基层正常待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局领导在年初分别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协调,基本解决了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待遇不落实等问题,确保了基层司法干警“派得出”、“留得住”、“安心驻”。
三是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出台了《永定区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目标,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工作任务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确保将目标任务一一分解到位,做到不“短斤少两”,不缺项漏项,同时突出考核重点,把考核的重点体现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体现在服务经济民生上。改进了考核方式,对基层所的考核,综合考虑派驻地实际情况,分类进行考核,实行同一类所一个考核目标,增加考核的可比性,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干部使用、评先选优、绩效奖励挂钩。对工作实绩突出、绩效考核被评为先进的,局里将予以通报表彰和给予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将予以通报,取消年度综合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并列为下年度重点整改对象。
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着力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在机关内部努力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齐力成事的氛围,教育和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集中精力谋划实施好每一项工作、协调解决好每一个问题;把才干体现在“会干事”上,做到关键时刻敢于负责、重大问题勇于担当、突出矛盾敢于碰硬;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已经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硬性指标,不摆困难、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重要工作推进乏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使“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无所谓”的惰性懒政思想无处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