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要聚焦党纪理论学习、目标要求以及履职尽责,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聚焦理论学习,以“学纪”为基础,筑牢“正己”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锤炼党性,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要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做到全面掌握内容;要融会贯通学,将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第一议题”、民主生活会、政治学习以及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做到融入日常;要创新方式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警示教育以及情景模拟等方式,做到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聚焦目标要求,以“明纪”为前提,强化“审己”之心。通过《条例》学习,广大党员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广大党员要完整准确掌握各项纪律规定,清楚明白哪些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要求办事。要自觉对标对表查找差距,把自己的思想、工作与职责摆进去,置身其中自我剖析问题、自我检视缺点,列出问题清单,深挖自身问题产生根源。要抓实问题整改,深刻领悟《条例》目标要求,用纪律规则约束自身言行、矫正自身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自我、革新自我。
聚焦履职尽责,以“守纪”为根本,巩固“律己”之本。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要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引导广大党员在知纪守纪中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担当作为、推动事业发展,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深入自身实际,深化《条例》的理解运用,把学习实效体现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在严格约束下履职尽责、敢作善为。要结合主责主业,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融合起来,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重点工作贯通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作者/新化县荣华乡 黄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