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适龄的健康儿童和青少年(目前为3岁以上)。 ⭐ 处于慢性疾病的稳定期(至少3个月,免疫抑制药物控制除外)的适龄儿童。 ⭐ 使用中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和大部分生物制剂(除外利妥昔单抗等针对B细胞的制剂)者,病情稳定至少3个月以上。 ⭐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慢性疾病的活动期。急性病康复后,慢性病稳定3个月后可考虑接种。 ⭐ 部分免疫抑制药物(包括免疫相关的生物制剂)使用期。 ①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泼尼松≥20 mg/d或>2 mg/(kg·d)]治疗结束后1个月; ②利妥昔单抗治疗的患者,末次剂量5个月内或B细胞数量恢复正常前。 ⭐ 白血病化疗患者化疗结束6个月内。 ⭐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移植后1年内暂缓接种,1年后须检测免疫功能正常后才可接种。 ⭐ 对新冠病毒疫苗所含相关成分有过敏反应者。 ⭐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 曾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发生不良反应者(不包括低热、局部肿痛等一般反应)。 ⭐ 免疫相关神经系统疾病,如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脱髓鞘疾病、重症肌无力等未控制的患者,有癫痫、重型精神病病史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没有控制的儿童。 ⭐ 罹患下述过敏性疾病的儿童,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对尘螨、花粉、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等)、酒精、青霉素、头孢霉素过敏,患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特应性皮炎的孩子。 ⭐ 哮喘儿童 支气管哮喘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哮喘的缓解期(包括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应进行预防接种。在哮喘急性发作(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全身应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应暂缓接种。抗IgE单克隆抗体治疗和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期间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但不要在同一天同时进行。 ⭐ 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 先天性或后天性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原则上可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与免疫功能正常者通常具有相同的安全性;但是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接种后免疫保护的强度和持久性会降低。 ⭐ 既往曾确诊过新冠病毒感染的儿童 原则上可在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 其他特殊健康状态儿童 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病情稳定的脑疾病、肝脏疾病,常见先天性疾病(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稳定期)。 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态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