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网络普法工作,丰富优质网络普法内容生产创作,提升全民网络法治素养,共建共享网络文明,湖南省委网信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开展“湖南省网络普法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移动云杯” 湖南省网络普法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说明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切实提升全省网络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湖南省网络普法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以此发动广大网民用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网络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网络法治观念和网络法治素养,汇聚向上向善力量,共建共享网络文明。
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网络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创作更多网民喜爱的网络普法作品,增强优质内容供给,让网络普法宣传走到网民身边、走进网民心里,在全网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网络强国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网信办(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
承办单位: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
支持单位: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
参赛要求
作品形式:突出“网络普法”为主题的新媒体作品,包括动漫类、微电影类、微视频类、海报/H5等。
参赛范围:面向全省社会各界人士,重点是在校大学生。
作品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2、结合“宪法日”等主题日,开展“我与宪法”为主题新媒体作品创作,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
3.紧紧围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新媒体作品创作,提升网民群众对网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网络法治精神的认同度,为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良好氛围。
4.聚焦网民群众最关心的“如何防范和应对网络暴力”“如何防范和应对网络侵权”“如何防范和应对网络诈骗”“怎样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怎样守住网络安全法律底线、数据安全法律底线”等热点话题,开展新媒体作品创作,加强针对性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力度。
5.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6.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即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前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的知识产权等。
7.作品要主题突出、立意明确、构思精巧、能准确清楚地表达作品所传达的内容及理念,且具有一定思想性。作品中不得植入商业元素。
8.视频类要求:报送作品必须无水印,单个整体时长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MP4、AVI或MOV,画面分辨率不小于1920x1080(16:9),帧率为25帧/秒,整体大小不超过800M,声画同步、清晰无杂音,设置中文字幕。
报送要求
1.凡提交作品的报名者,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普法作品等资料不再退回。
2.所有参赛作品在投稿时须同时附作品简介、创意说明、作者姓名(实名)、单位、联系方式(地址和手机)等投至指定邮箱。
3.征集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予接收。
4.征集邮箱:yfzshn@qq.com。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励价值10000元的移动云电脑一体机1台;
二等奖6名,奖励价值5000元的移动云电脑笔记本1台;
三等奖9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移动云电脑卡片机1台;
优胜奖30名,奖励价值720元的移动云盘黄金会员三年。
作品评审及展播
初评:由初评小组按照差额评选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进行专题公示,并开通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终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专家评委现场点评,现场打分,最后根据专家评分,现场评出获奖作品。获奖名单将在“网信湖南”微信公众号和红网公示,并在各网络平台开设专栏进行展播,并适时颁发获奖证书。
注意事项
1.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在本次征集活动前未公开发表,非本单位(本人)作品,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2.作品一旦提交参赛,版权归湖南省委网信办与参赛单位(个人)共同所有,湖南省委网信办有权将参赛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对于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问题,均由作者(单位或个人)承担。
3.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件。
4.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大赛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