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6年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名单和2016年享受少数民族优惠考生信息。获得湖南省2016年优惠加分的共有77人,长 沙市24人。其中获得优惠加分考生人数较多的长沙市一中5人,长郡中学3人。这些获得高考优惠加分的考生中,既有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及电脑制作活动获奖学 生、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等赛事获奖学生,也有职业技能比赛等赛事的获奖者。
相较于2015年的362人,今年湖南省获得优惠加分的考生人数大幅减少。根据湖南省2016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理、 化、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二、三等奖者可以加4分;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 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二等奖者可以加4分;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 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5分。2015年1月1日前,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二等奖者可以加4分,获三等奖者可以加3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 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另外,长沙市共有2299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可以加2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加10分,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