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日报·掌上张家界讯 “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面壁反省;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违规携带的物品……”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可以对学生实施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和强制措施。对于这项拟出台的新规,12月 4 日,记者采访了我市多名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相关专家,一起听听他们的看法和建议。
家长:惩戒教育需要有理有度
覃女士有一个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她不赞同棍棒教育和体罚教育,但非常支持有理有度的惩戒教育。她说,在古代私塾里,戒尺是必备之物,私塾先生手上总拿着一把戒尺,学生读书不认真的,“啪”一下。在她的家里也放着一把戒尺!孩子犯错误时,她也会用戒尺对孩子实施轻微的惩戒,以达到让孩子认识错误、改良习惯、心存敬畏的目的。她认为,这都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所必需的,因为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而家长梁又文则表示,刚听到教育惩戒立法时,内心是拒绝的,因为她是坚定的赏识教育派,教育孩子大多是肯定和鼓励。孩子犯错时,会跟他讲清楚事情哪里做错了,怎么做更好。
当她仔细看完教育惩戒规则,发现有详细说明各种惩戒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规则中的一般措施基本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这样规范惩戒,既保障教师教导权力,也保护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可以有!
老师:实施规则还需进一步细化
“教不严,师之惰,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来自敦谊小学班主任李老师感慨地说,《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教师有权实施教育惩戒,并对惩戒程度进行了划分,这将有利于教师教学工作更好地开展。现在大家关注的是,政策实施后怎样操作实施,实施的具体标准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好教育惩戒的具体细节。她说,好的教育必然是宽严相济的,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时刻保持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养,以关爱学生为出发点,不能让学生觉得老师的惩戒是在发泄情绪。
“学生的教育根本手段不是靠训斥、谩骂甚至是体罚的手段,而是靠教师与学生之间心灵的碰撞。”凭借多年的教学经验,张家界崇实小学南校四年级一班班主任许杰告诉记者,她的观点是在教育学生时以学生心理为出发点,这样学生会感到你不是在批评他,而是在帮助他,要相信只有爱才可以改变一切。
学生:惩戒孩子不能伤自尊
今年就读吉首大学外国语学院大三的李娜回忆,小时候有一次因为误解老师布置作业的意思,让父母帮忙完成,而最后被老师罚站,至今记忆犹新,也就是那么一件小事,让她养成从此以后不懂就当面问清楚的习惯。她说,适当的惩罚可以让学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而且当老师惩戒个别同学时还能起到威慑作用。
“规则草案里提到的以运动方式来惩戒,这一项十分赞成。”来自文津永定中学七年级1904班学生赵铭毅建议,在惩戒过程中,不要用侮辱、刺激人格尊严的方式,可以采用用写检讨书、做俯合撑或值日这些惩戒方式,既不会伤害自尊心,收到的效果也比较正面。
专家 : 家长和老师相互理解,互相信任
张家界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刘丽君告诉记者,她多年来在做学生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发现,现在的青少年自我意识都比较强,他们需要的是理解、尊重。刘丽君认为,惩戒应该是纠正错误的行为而非人格的攻击,倾向于让其对错误行为造成的后果进行弥补和修复,而非附加其他。除惩戒之外,更加需要关心的是孩子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心理需要。惩戒要做到恰当有度,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也需要被重视,避免出现借惩戒而泄私愤。
她说,老师如今有“法”可依,出于对学生的爱与责任,能够更好地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扣子,只有家长和老师相互理解,互相信任,让教师们“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才能给孩子营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