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55号)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政协张家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张家界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调整设置如下:
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政协张家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