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田某、沙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经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田某、沙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
2021年8月以来,周某、田某、沙某三人经常性活动在市城区人流密集的街头,以“扫码免费送礼”为幌子,诱导来往群众扫描“兼职招聘广告”二维码并群发给微信好友或微信群。看似十分简单轻松的操作,实际上是“轻松赚大钱”的诈骗陷阱。
今年初,市民张女士在微信群内看到老同学发了一条“兼职招聘信息”和一个二维码。扫码后,她按照提示添加了一个企业微信。企业“客服”马上向张女士介绍了一份“动动手指就能日赚百元、关键还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兼职——刷单返现。张女士在“试水”几次简单的任务后,提现了几笔小额返利,便开始抢单返利更多的高额任务,但总被系统提示刷单失败。企业“客服”告诉张女士,高额返现任务需要前期先充值一部分钱,刷单成功后充值的本金和高额返利再一同提现。张女士信以为真,充值的金额越来越高,直到多次提现失败,被企业“客服”拉黑后的张女士才发觉自己落入了诈骗陷阱,仅3天时间,张女士就被骗走10万余元。
而在街头扫码免费送礼的“地推”周某、田某、沙某,正是在为诈骗团伙充当“马前卒”中谋取非法利益,并先后在湖南、江西、安徽等多省实施为诈骗团伙引流、发展“地推”下线等违法犯罪活动,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龚菲菲 马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