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界市喜获全省首届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地之际,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保障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全市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主要在七个方面进行创新突破 一是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纳入项目库后方可实施点状用地; 二是建立规划“留白”弹性机制,采取“定量不定点”管控; 三是实行项目区单元管控方式,在不改变主导用途的前提下可安排一定比例商服用地,用于民俗酒店、娱乐餐饮等设施建设; 四是推行“一站式”审批,属省级审批权限的由市级先行组织预审查,年底一次性报省级批准; 五是鼓励探索供地新方式,在同一项目区内,探索按照不同地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使用用途等情况,以划拨、出让、出租、流转等多种方式供地; 六是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七是实行穿透式综合监管,防止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假项目运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改革试点将在张家界市域封闭运行2年,市政府实行半年评价和年度考核,及时评估试点运行成效。下一步,将选取永定区七星山、桑植县何家界等文化和旅游项目作为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全市点状用地新路子,积累好经验,为全省点状用地改革提供“张家界样本”。 注:部分内容引自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官网“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用地改革试点办法(试行)》
来源丨张家界自然资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