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廉指数”得分连续三年上升 反腐倡廉建设获国际认可

2014-01-21 11:04:5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孙艳敏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12月3日,透明国际发布了今年的“清廉指数”排行榜。在177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的评分达到了40分,排在第80位。这是“清廉指数”自1995年发布以来,我国的评分第一次达到“4”这个量级。“透明国际”东亚区高级主任廖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过去三年在透明国际“清廉指数”上一直呈稳步提高趋势。

     
      12月8日,近年来一直关注“清廉指数”研究的清华大学博士后、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宋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清廉指数’自1995年连续发布以来,中国得分始终保持总体上升的趋势。分数提升的关键在于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获得了国际社会更广泛的认可。”
     
      得分与提升
      折射出我国反腐力度加大
     
      尽管“清廉指数”每年参考的报告都有所区别,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清廉指数”并不具有连续可比性,但是分数的变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变化。宋伟告诉记者,以今年的得分为例,今年的“清廉指数”是透明国际基于全球范围内12个独立研究机构在过去两年发布的13个腐败调查报告计算出来的结果。其中中国的得分主要根据9个机构的报告计算得出,也就是说,这9个机构对中国反腐败的评价都比以往有了提升,因此,中国“清廉指数”的最终得分也就得到了相应提高。
     
      另外,中国“清廉指数”得分的提升与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有着紧密关系。近年来,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宋伟认为,这是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严厉打击腐败的行动更证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决心。
     
      今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中央纪委网站消息,截至12月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安众被调查,十八大以来已有10余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
     
      有网友认为,从“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到禁止公费送贺卡、月饼等等,都可以看到中央遏制腐败的决心和力度。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目标,其中的一些改革目标彰显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的智慧和信心。宋伟表示,这些举措不仅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同时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肯定。
     
      还有一点值得肯定。“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对外宣传和合作的水平逐渐提升,特别是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外宣工作,在国际上努力树立起良好的反腐败形象,与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拓宽反腐倡廉建设合作领域,一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些努力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宋伟说。
     
      真实与偏差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清廉状况
     
      今年的“清廉指数”是透明国际基于全球范围内12个独立研究机构在过去两年发布的13个腐败调查报告计算出来的结果。这些报告有的针对跨国商人,有的针对官员、学者和普通民众,反映了不同人群对各国腐败状况的主观感受。宋伟表示,“清廉指数”是一种基于主观问卷调查得出的腐败测评结果,反映的是人们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腐败程度的印象和感知。虽然说“清廉指数”的发布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于反腐败议题的关注,推动了世界各国的反腐败行动。然而,“清廉指数”也确存在着很多局限性。
     
      “作为一种主观调查评价方法,‘清廉指数’通过调查人们对于腐败的印象和感知来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腐败程度,这种方法本身就具有不准确性和非客观性。因此,‘清廉指数’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清廉状况,并不具有完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宋伟告诉记者。
     
      透明国际也十分清楚“清廉指数”的局限性,他们对“清廉指数”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在2012年还对计算方法进行了改革,但是清廉指数在科学性和解释力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缺陷。“清廉指数”的本质是对二手数据的加工应用,尽管透明国际不断提高和细化数据来源选取的标准,利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减少单个调查报告的偏差,并通过改进方法的途径提高评价的可信度,但是这些努力仍然无法改变计算方法使用二手数据可能存在缺陷的本质问题。
     
      宋伟表示,“清廉指数”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清廉指数”所选报告的调查对象范围多为专家和商业人士。尽管透明国际在2012年“清廉指数”改革后关注到了对于专家标准的界定问题,但是仍然没有具体说明专家应当如何选择。而商业人士为什么能够成为评价腐败程度的主体,这个问题在有关报告中并没有给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不能认为那些具有跨国经营管理经历的商人更了解他国的腐败状况;第二,所选报告大多没有提供调查样本数量和规模,这就降低了有关报告中腐败评价结果的可信度;第三,所选报告被测评的国家数量差距很大,这就隐含了国家评价标准的不一致性。如塞浦路斯在2010年的清廉指数得分根据4个报告计算而成,而韩国却根据9个报告计算而成;第四,所选报告的滞后性。如2010年选取报告中有7份是2009年公布的,事实上“清廉指数”所选报告有很多都是过去两到三年发布的,很难及时反映出腐败的变化情况;第五,透明国际依据“清廉指数”的得分情况对被测评国家和地区进行排名,目的是更清晰地进行比较。也正是因为这种排名形式,更加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事实上,这种展示测评结果的方式并不科学。我们以10分制为例,清廉指数将得分的小数点精确到后一位,2011年印度得分为3.1分,排名95位,越南得分2.9分,排名112位,仅0.2分之差排名却相差17位,透明国际并没有能够对这样的结果进行有效的解释。
     
      歧视与正视
      报告对中国有不公允之处
     
      自1995年“清廉指数”发布开始,中国一直都是其测评的对象。“通过对中国‘清廉指数’得分所参考调查报告的研究,我们发现清廉指数对中国有着一些不公正对待。”宋伟说。
     
      以2012年清廉指数得分为例,中国得分为39分,是中国在贝塔斯曼转型指数(28分)、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34分)、世界各国风险指南(31分)、世界经济论坛(47分)、世界正义工程(45分)、经济学家智库(38分)、全球观察(32分)、香港政治经济风险咨询机构(39分)和透明国际行贿指数(55分)9个数据来源中的得分的平均分计算得出的。这9份报告中调查对象定位为中国人的情况很少,以透明国际行贿指数(Bribe Payers Index)为例,该报告中明确提到:“在全世界30个国家调查3016位商界管理人士,在每个国家至少询问100位受访者。其中中国除外,在中国只访问了82位人士。”而在其他报告中都没有明确指出其调查对象包括中国人。
     
      那么,“其他国家的调查对象是否真正了解中国?是否对中国作出了公正评价?他们对中国的主观感知和客观事实之间存在的差距有多大?这些问题都成为中国‘清廉指数’得分高低的影响因素,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宋伟表示,因此,我们需要正确看待“清廉指数”对中国的评价,用科学严谨的态度认识“清廉指数”存在的缺陷和对中国的不平等对待,不能盲目将“清廉指数”作为反腐败研究和实践的完全科学依据。
     
      不过,随着我国反腐倡廉力度的不断加大,国际社会也注意到了我国反腐倡廉方面的巨大变化。有网友表示,得分的提高,说明中国反腐败的力度得到了国际上的肯定,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也是打击腐败战的警钟。廖燃指出,瑞士的世界经济论坛对中国的清廉评价上升,就反映了国际商界人士对中国这一年里反腐斗争的观感。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冯颜利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这届中国政府的反腐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老百姓对此期望很高,国外对此也比较关注。
     
      作用与影响
      提供看待反腐的国际视角
     
      “清廉指数”作为一个测评腐败的工具,尽管存在着很多缺陷,但是它在推动全球反腐败行动与合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事实上,“清廉指数”的确引起了一些国家或地区政府、商人、媒体,乃至普通民众的关注,一些商人以“清廉指数”得分情况来决定是否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正是因为“清廉指数”如此受到关注,其影响力不断提高,使人们逐渐忽视了“清廉指数”所存在的固有缺陷,而盲目依据、引用“清廉指数”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腐败状况作出判断。
     
      “对于中国而言,‘清廉指数’为我们提供了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国际视角。”宋伟指出,一方面,中国“清廉指数”得分的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增强了我们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由于完全准确地测评一个国家或地区腐败发生的真实情况几乎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清廉指数”作为一种主观评价为我们了解全球反腐败形势提供了一个参考。但是我们也认为透明国际有责任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清廉指数所存在的问题和局限,而不是简单笼统地给出排名和得分。
     
      有网友表示,40分的“清廉指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张试卷,人民有理由相信党中央会把这试卷答得越来越好。
     
      另外,我们也可以依据“清廉指数”排名,借鉴排名靠前的一些国家的反腐经验和教训。从透明国际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排名靠前的往往总是北欧国家、亚洲的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他们分别代表着国家廉政体系的“北欧模式”和“亚洲模式”。2013年“清廉指数”得分最高的是丹麦和新西兰,挪威和新加坡并列第5名,中国香港排在第15名。
     
      “认真分析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反腐机制会发现,几乎没有哪两个国家或地区的反腐败模式是完全相同的。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反腐败模式都是根据自身情况和文化背景建立起来的,因此照搬或模仿这些国家的反腐败模式是行不通的。”宋伟说。当然,这些国家在反腐败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我们可以进行研究并加以借鉴,一方面这些国家的反腐败制度体系相对完善,另一方面这些国家的廉政文化氛围比较浓厚,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意愿较强。对于中国来说,我们也正在加强这些方面的建设,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和“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些举措对于中国未来反腐倡廉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孙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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