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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平等涉恶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0-07-29 11:24:04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唐丽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7月29日讯 (唐丽君) 7月2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平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公开宣判。该案被告人共34名,涉及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等4项罪名。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马某平纠集被告人褚某辉、卓某象、王某波、褚某、王某、张某、田某飞、全某在慈利县与桃源县交界的桃源县黄石镇、理公港镇、杜坪乡一带,多次开设赌场,赌场配备砍刀,用以暴力护赌。被告人马某平、褚某辉等人在赌场上随意殴打他人,共同故意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马某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褚某辉、卓某象、王某波、褚某、王某、张某、田某飞、全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平、褚某辉、卓某象、王某波、褚某、王某、张某、田某飞、全某的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条件,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马某平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褚某辉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卓某象、王某波、褚某、王某、张某、全某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万元不等;被告人田某飞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唐某东、潘某金、朱某正等24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1年4个月至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拘役,并处1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被告人欧某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用违法所得购买的车辆、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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