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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培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最高获刑20年,追缴违法所得1774万余元

2020-09-01 09:31:41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唐丽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9月1日讯 (唐丽君) 8月28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开培、刘某宽、胡某海等15人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行贿罪等9项罪名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涉案15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其中,刘开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七十五万元!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1774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开始,被告人陈某华、张某仲纠集被告人彭某、胡某胜、吕某、胡某武、楚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在张家界市火车站从事接客、带客业务,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树立强势地位,先后实施了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被告人胡某海加入该团伙,并获得张某仲的赏识。2011年5月,张某仲因伤害他人被判处刑罚后,胡某海继续纠集团伙成员,并网罗了被告人李某龙、田某权、赵某、周某锦、李某等人,形成了以胡某海为首的恶势力。为追求经济利益和寻求非法保护,陈某华、胡某海等人有意讨好、巴结被告人刘开培、刘某宽父子,于同年11月26日替刘某宽出头砍伤田某,由此获得刘开培、刘某宽的信任,最终合二为一,形成了以被告人刘开培为首要分子,刘某宽、胡某海为重要成员,张某仲、陈某华、赵某、周某锦、田某权、彭某、胡某胜、李某龙、胡某武、楚某、吕某、李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12年以来,刘开培、刘某宽、胡某海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永定区城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藐视法纪,逞强好胜,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开培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刘某宽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胡某海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被告人刘开培作出如前判决,对被告人刘某宽决定执行八年的有期徒刑;对被告人胡某海决定执行八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至二千元不等。与此同时,责令被告人刘开培退赔8名被害人财物173万余元;对被告人刘开培、胡某海、李某龙、李某、赵某、周某锦、田某权的违法所得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1774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对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刀具、钢管依法予以没收。

    随着此案的宣判,慈利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提前完成“案件清结”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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