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众分享到更多的协商民主“红利”
大家都知道,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它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从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推动经济社会进步和发展。作为一名新委员,过去对协商民主的认识仅停留在以上概念性理解上面,对于其建设性作用的认识是笼统和模糊的,甚至认为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但身边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是在去年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我所在的党派张家界九三学社在社内讨论征集本社大会发言议题时,我从城区大量人行道被车辆占据,行人行走困难甚至危及自身安全这一热点问题出发,提议将加强市区人行道占道管理作为本社发言内容。提议获得通过,市委还安排我配合主笔王雅晖秘书长进行调研。应该说无论是会前还是会后,我思想上始终认为这只是一次例行公事的举动。由于我市城区建设先天条件所限,加上牵涉部门众多,政府不太可能采取实质性的行动改善行路难、停车难的问题。但事情的进展很快超过预期。政协会结束后4个月,市政府就下发《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张家界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人行道严禁停放车辆,不得非法占用等要求。同时,公安、交警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执法,并在有条件的道路施划了停车位供社会车辆停放;城管部门对人行道设摊及商业促销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规划部门对新建建筑配建停车位进行了规定,并按规定进行规划审批。现在可以说,无论是人行道占道问题,还是停车难问题,虽没有获得彻底解决,但都有了明显改观。行人、司机出行比过去安心、踏实、方便多了。这件事让我实实在在领会到了“协商民主”的内在含义,它不是虚幻的主张,也不是奢华的摆设,它确实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并能产生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就是说,协商民主可以给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但我也注意到,每年仍有一些提案并未得到较好落实,无法转化为“红利”,甚为可惜。我想其中至少存在4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提案没有抓住社会的“热点”,群众的“痛点”;二是调研不够扎实,观点缺乏说服力;三是提案建议不接地气,脱离实际,难以操作;四是相关部门落实提案不得法、不到位。
经过这件事,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也是“协商民主”的参与者,在履行参政议政这一神圣职责时,应怀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既积极作为,又注重方式方法,同时还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只有抓住矛盾并提出有质量的提案,才能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作用,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让广大民众分享到更多的协商民主“红利”。
(作者系九三学社张家界市委委员简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