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成群翩翩飞舞,澧水清清碧波荡漾,绿树鲜花环境优美……我市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是百万市民和千万游客共同的感受。5年来,我市扎实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天蓝、水净、地绿、景美、空气鲜的生态宜居环境逐步形成,生态已成为张家界一张更亮的“名片”。
2013年以来,我市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群众性绿色创建、农村家庭清洁行动等环境整治“6+1”行动,成效显著。2016年,通过治理渣土沿途抛洒、滥倾乱倒不良行为,对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道大冲洗,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运行,城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问题得到解决;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澧水两岸截污干管改造、东门溪雨污分流治理工程、索溪峪污水处理厂(一期)提质改造工程和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从9.5万吨增加至14.5万吨;全市村(社区)开展家庭清洁行动,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1000余次,共清理垃圾3800多吨、卫生死角1100余处,清淤河道、沟渠9万余米。
2014年8月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两年来,市、区县创森专项资金投入3.1亿元,新建了宝塔岗、澧兰、樟树角、街景等6个城市公园,提质改造了子午、大庸桥、梅家山等3个公园和思善桥、东门桥、鸬鹚湾等7个小游园,全市新增城区绿地面积80万平方米,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宜林荒山绿化完成造林20.87万亩,水岸绿化120公里,完成生态恢复1.85万亩。2012年以来,全市共有510多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525万余株,人工造林45.69万亩,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防林)、中德合作造林、石漠化治理等造林绿化工程;绿色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已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区1个、生态乡镇51个、生态村121个,市级生态村745个。创建绿色学校37所,绿色小区25个,绿色酒店24家,环境友好型企业8家,绿色家庭12户。
近年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年年提升,截至11月30日,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5.3%,同比上升9.2%。我市被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和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