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委干〔2011〕89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市委研究,同意: 罗水平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刘庆富同志的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张家界市委 201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