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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永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2-06-13 18:29:51  来源: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湘政人[201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谷永优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派驻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大双同志的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胡正龙同志任省信访局副巡视员;
      
      陈弘同志任湖南科技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龙显成同志任衡阳师范学院正院级督导员;
      
      廖北文同志任衡阳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衡阳师范学院副院级督导员职务;
      
      郭超同志任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翠明同志任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航宇同志的湘潭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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