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暂行办法规定,P2P网贷平台在开展业务之前,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网贷监管暂行办法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而在近日,网络上传出了一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为新注册及已经设立开展经营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给予指引。那么,这份指引的内容是什么,对平台对投资人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P2P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
根据此次网传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P2P网贷平台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分别有:
1、网络借贷信息中级机构名称、地址、组织形式等之类的基本信息;
2、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3、 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4、 合规经营承诺书;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以及懂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基本信息资料;
7、 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
8、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
9、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已成立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流程
1、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处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
2、 已设立并开展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在本指引发布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要提交本指引第六条(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经营机构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补充材料的具体内容应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另行明确。
本指引发布前,已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
新设立网络平台备案登记流程
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
2、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
3、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4、 提交网贷平台备案登记材料。
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就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随着网贷监管行业的逐渐完善,从备案到获取经营许可证、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政策一条条不断完善。对行业及投资人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未来,在完善的监管政策下,优质平台渐显,更加能够保障投资人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