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一般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但也有一些地区的傣族信仰原始崇拜宗教及印度教。
伊洛瓦底江、怒江-萨尔温江、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地区傣族民众受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影响比较深,一般都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也有一些比较封闭的地方仍然信仰原始崇拜宗教;红河流域、金沙江流域地区的傣族主要受到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但基本保持了傣族最古老的原始崇拜宗教信仰;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地区的傣族主要受到印度教文化的影响,大多数信仰印度教和原始崇拜宗教。
中国境内的傣族主要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和原始崇拜宗教。西双版纳、普洱、临沧、保山、德宏等地的傣族以信仰南传上部座佛教为主,也兼信原始崇拜宗教;丽江、大理、楚雄、玉溪、红河、文山等地的傣族以信仰原始崇拜宗教为主,也崇尚儒教文化。
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傣族,60岁以上都会参加受戒修行,不再杀生,参加每年三个月的“豪沙”(关门节),到佛寺安居,诵经赕佛,直到过世。
在西双版纳、普洱等地,傣族男子都要出家为僧一段时间,在佛寺内学习傣文、佛法、天文地理等知识。在这些地方只有入寺当过和尚,才算有教化。因此,只有当过和尚的男子,才能得到姑娘的青睐。家境好的小男孩七、八岁入佛寺,三、五年后还俗。他们穿戴一新由亲人护送,吹吹打打,在众人欢笑声中进入佛寺,便自豪地认为已经开始得到了佛的庇护,能长大成材了。然后他们剃去头发,披上袈裟,开始平静地诵读经书,学习文化,自食其力。现今,因九年义务教育,小男孩们便白天上学校学习汉语等科学知识,晚上在佛寺学习傣族文化,十分辛苦。也有的人读完中学,大学毕业之后参加工作,然后再请一周或一个月的假,入寺学习。回家后仍然算是“康朗”,即还俗的僧人。
德宏、保山、临沧等地的傣族还没有入寺为僧后又还俗的普遍情况。
滇南地区的傣族,解放前还保留着较多对偶婚的残余,表现为家庭和婚姻关系不是很稳定,结婚、离婚比较自由。但由于家族和村社的存在,青年的婚姻直接关系他们对家族和村社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需要家族长和村社头人的同意。
男女双方恋爱成熟,男方即请自己的舅父、姨母前去女方提亲。这时,女方父母一般照例不发言,由家族长和本村社头人答话,询问“上门”年限和如何宴请亲友等,经族长头人认可即可结婚。婚后男方必须如约到女家劳动数年才能把妻子接回。另立家庭时,由村社分给“份地”。假若双方意见不合,征得头人同意,互递一对蜡条就算办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离家数月没有音信,女方可以另找配偶;一方死去,不管年纪多大,也要办离婚手续,即以蜡条一对放在死者棺上,将馆材送至楼口,即表示与死者离异。
滇西地区
滇西地区的傣族,家庭婚姻具有更为鲜明的封建色彩,婚姻完全建立在买卖和包办的基础上。一般彩礼合三百元,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要负担“开门钱”、“关门钱”、“拜堂钱”、“佛爷费”、“认亲费”、“媒人费”等,达十几种。这实质上成了妇女的身价。
不少家庭贫困的青年男子,由于无法负担这一笔费用,便采取了偷亲、捡婚的形式,即男女双方感情成熟后,确定“抢婚”日期。男青年陪其伙伴,身带砍刀、铜钱,到预定地点埋伏,待姑娘走来,“抢”着就跑。姑娘假意呼喊通知家人,男方将铜钱撤下逃去。既成事实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邀请头人、亲友会商解决,聘礼定后,才正式过门成亲。
此外,在滇西地区的傣族,入赘的现象也较普遍,但在性质上和滇南地区的傣族已完全不同,它不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而是封建婚姻的产物。入赘的人社会地位极低,他们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滇西南地区
滇西南地区的傣族,以临沧耿马、普洱孟连为代表,家庭婚姻形态既有对偶婚的残余,又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应该是滇南地区傣族与滇西地区傣族婚俗观念的有效结合。
傣族家庭
在西双版纳,解放前还保留着较多对偶婚的残余,表现为家庭和婚姻关系不是很稳定,结婚、离婚比较自由。但由于家族和村社形式的存在,青年的婚姻直接关系他们对家族和村社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需要家族长和村社头人的同意。
男女双方恋爱成熟,男方即请自己的舅父、姨母前去女方提亲。这时,女方父母一般照例不发言,由家族长和本村社头人答话,询问“上门”年限和如何宴请亲友等,经族长头人认可即可结婚。婚后男方必须如约到女家劳动数年才能把妻子接回。另立家庭时,由村社分给“份地”。假若双方意见不合,征得头人同意,互递一对蜡条就算办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离家数月没有音信,女方可以另找配偶;一方死去,不管年纪多大,也要办离婚手续,即以蜡条一对放在死者棺上,将馆材送至楼口,即表示与死者离异。
耿马、孟连傣族家庭婚姻形态与西双版纳大同小异,不过对偶婚的残余更为淡薄,主要表现为不能轻易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