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通乡公路X034线常通垭至湖田垭、
Y113线湖田垭至洞溪四级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通乡公路X034线常通垭至湖田垭、Y113线湖田垭至洞溪四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定发改[201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公路改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公路改造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工程位于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乡、洞溪乡境内,X034线常通垭-湖田垭工程道路全长4.0km,桩号k4+000~k8+000,Y113线湖田垭-洞溪道路全长2.76km;道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6m,为砼路面,路面宽度5m,总投资约511.89万元,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即2011年11月~2012年4月)。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建设内容为砼路面工程以及路基土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合理价预算书中的全部内容。
2.3合理价:伍佰壹拾壹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贰角整(小写:5118944.2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承包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注册建造师报名前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申请人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注:汇款时请注明“永定区通乡公路X034线常通垭至湖田垭、Y113线湖田垭至洞溪四级公路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在确定入围投标人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