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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出台意见 干部每年要下基层劳动

2011-10-19 15:18:3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曾鹏辉 实习生 谭漫红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近日,湖南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下移工作重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团结带领广大群众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四化两型”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湖南。《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住村(社区)入户、结对帮扶、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乡镇(街道)民情台账等五个方面的制度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入基层调研时间有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该制度非常明晰,对省市县各级领导干部每年的调研时间作了硬性规定。如,省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省直各单位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45天;市州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县市区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而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意见》还强调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事先踩点,不层层陪同,不迎来送往,做到亲民不扰民。

      昨日,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晨光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调研时间的硬性规定,真正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也保障了下基层调研不会流于形式。

      每年要下基层参加劳动

      《意见》规定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因地制宜,多形式、分批次组织干部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促进干部了解基层实际、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干部住村(社区)入户和联系基层单位要带着问题下去、解决问题上来,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使基层单位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注意宣讲政策、体察民情、化解矛盾,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徐晨光认为,尽管对领导干部下基层的劳动时间与劳动量没有具体化,但体现了一种要求与导向。

      乡镇干部要向村民发放联系卡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立健全民情台账制度,每名乡镇(街道)干部都要向所联系村(社区)的每家每户发放联系卡告知本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进行联系,每年要对联系村(社区)的多数农户(居民)特别是困难农户(居民)进行走访,并坚持记民情日记,随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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