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为今年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定调”。记者注意到,从基层多选人,向基层多发力,成为2011年公务员管理的重头戏。
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强调,要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结构。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公务员局也透露,2010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计划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比例达70%以上。
事实上,对于基层经验的重视在2010年的公务员选拔过程中已初见端倪。
有业内人士指出,整个2010年,在干部任用方面的各种新举频出,其中不乏具有风向标意义的变革性“举措”。
任免“常规化”
“50后”成政坛中坚力量
早在2010年元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即发布任免公告,对部委官员进行集中调整,拉开了2010年官员调整的序幕:
外交部方面,由崔天凯、傅莹、翟隽3人出任副部长;
上海海关关长孙毅彪接替孙松璞,担任海关总署副署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黎明接替杨健强,出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仲伟、国新办七局局长董云虎同时出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统战部办公厅主任常荣军升任中央统战部秘书长、中央政策研究室副秘书长赵涛升任秘书长、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部主任张树军晋升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室务委员、秘书长。
公开资料显示,被免去职务的官员中,许多已超过60岁。而在新任者中,如新任海关总署副署长的孙毅彪,其学位是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新任国新办副主任的董云虎则曾是中央党校教授。
评论界普遍认为,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此轮调整体现了10年来官员人事制度改革内容的常规化:一是严格干部离退休制度,二是干部的知识化与年轻化。
继中央部委官员调整之后,地方干部任用调整密集展开。在两天时间内,4地官员纷纷履新:
2010年5月31日,袁纯清出任山西省省委书记,原山西省省委书记张宝顺调任安徽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甘肃省省长徐守盛调任湖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省长人选;陕西省副省长赵正永任陕西省代省长。
对此次地方省部级官员的调整,学界各有看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莫纪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官员的任职都是有期限的,这是进行频繁调动的一个原因。另外,对于中高级干部来说,必须要有几个地方的工作经验才能掌握大局,这也是此轮干部调整的一个原因。
“官员之间的平调,有利于破除一些官员之间牢固的关系网。另一方面,有利于官员熟悉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利于他们全方面的发展,成为多面手。”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
2010年8月中旬到8月底,被社会称为第三轮官员调整的任免工作展开。
8月16日,国务院任命高虎城为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钟山兼任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为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副部长级);
8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栗战书任中共贵州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江苏省原常务副省长赵克志任中共贵州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8月24日,李荣融被宣布卸任国资委主任,由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接任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一职;
同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支树平接替王勇担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一职;
8月27日,王宪魁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短短十天左右的时间,中央进行大幅人事调整,涉及贵州、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北、辽宁、甘肃、陕西8省以及国土资源部和工信部等多个部委的10多名干部。
记者注意到,与第二轮官员调整相同的是,此轮任命的省部级干部皆为“50后”。对此,林喆认为,这也是2010年省部级官员调动的一个新特点,显示出“50”后干部将成为未来时期中国政坛的中坚力量。
官员“西进”
配合中央发展策略
有分析人士认为,在2010年的干部调整过程中,还多次出现经济重镇高官调任中西部地区的现象。
2010年4月,中共中央决定,由时年57岁的原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此外,栗战书出任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出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鹿心社调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等调整,均被认为是 官员“西进”的实例。
“今年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周年,今后10年也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中央将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的人才、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在这种背景下,将一些年轻干部调至西部,是中央促进中西部发展的战略信号。”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告诉记者,赵克志在江苏工作期间,先后有过分管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人事、监察、金融、税务、统计、物价等方面的历练,这些都是丰富的经验和强大的资源。有评论人士认为,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缺少的不仅仅是资金,更是开放的理念和意识。所以,此次调整,可以解读为对东部地区成功经验的推广。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陈秀山表示,此次省部级官员调整对西部地区会产生一种带动作用,因为从中东部地区调来的官员思维比较创新,可以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推进经济改革,带动整体的变动,改变西部地区相对比较闭塞、市场化程度低迷的情况。
“现在政府调动选择官员是以未来的经济发展为主线,而不仅仅是简单的从当前国家GDP来看,官员调整更要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求官员要有宏观战略,要有全局观念,也要求他们要参与过一些重大的决策,这样便于他们更好地执行工作。”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分析说。
“从上到下”
基层经验受到空前重视
2010年10月15日,被称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正式开始。
不过,不少原本“信心满满”的报名者被一个门槛拦住。
而这个门槛就是在2010年官场选拔过程中屡次出现的——基层工作经验。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要求,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对招考人数较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种项目计划的部门,拿出一定职位招考适当数量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项目的人员;对招考职位所需要的基层工作经历进行重新界定。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将确保高素质的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录用到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有业内人士指出,2010年,基层经验被提到了历史新高度。
与此同时,地方公务员的任用、选拔等也搭上了“基层经验”这趟车:
重庆市在2010年年初提出,要求机关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0天;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每人对口联系1户企业,与1个企业班组结对。机关干部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每人每年帮助企业解决一个以上的具体问题。如果干部“服务”基层工作不到位,可能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江苏省在2010年年初的公务员招考中首次明确,省级机关招考职位除部分专业性较强或难以从基层选调的人员外,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南京市市级机关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计划职位达50%以上。
中央66名司局级干部到地方交流任职更是被认为是中央注重基层经验的标志性事件。
2010年8月,中组部的干部任用工作推出“新举措”,各部委及中央直属机构派出60余名司局级干部到地方任职锻炼——任职地方副市长或副书记,并且强调突出中央和地方的干部交流,“进一出一、统筹安排”的原则。
据了解,从各部委和中央直属机构派出干部,以“交流干部”的形式到地方挂职,一直是培养干部的常规政策。但此次中组部政策的不同之处在于,改“交流挂职”为“交流任职”——60余名司局级官员到地方政府部门任实职。此举被认为是今后干部任命更强调“基层工作经验”以及中央和地方互动的一个信号,中央干部的高理论水平、全局观和地方干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两相互补,从总体上“优化干部队伍”。
据统计,66名交流干部中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任职的有48名,担任市县委书记的有21名,担任市长的有20名,其中9名市委书记人选都安排在中西部地区。
而根据“进一出一、统筹安排”的原则,各省市选派66名官员到中央部委交流任职的工作也在展开。
“对基层情况的了解有助于形成正确全面的利益观念。重视干部基层经验会使干部更多的为百姓做实事,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林喆同时建议,应该给官员建一个到基层工作的档案,就包括有到基层工作的时间,取得成效等等,“这可以作为今后任用,提拔官员的依据”。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表示认同,他认为基层经验对干部来说既是锻炼,也是一种考核。
制度“护航”
布局更重机制建立
国家在2010年如此大密度的调整干部任职,被舆论普遍认为是在为下一届干部任用布局、培养后备人才。
“国家加大对官员的调整还有着另一层特殊的含义的。就是中共“十八大”马上要召开,因此国家才会加大对官员的调整。十七大会议召开之前也是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是与中央布局有关系的,中央也是从全局的角度来进行调整的。”林喆说道。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这一轮的布局调整中,有关部门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常态机制的建立。
2010年3月,中组部印发了《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共12条内容,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监督,明确了报告的时机、方式和内容,明确了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干部选拔任用的报告和评议的组织形式和评议结果的运用。
此外,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010年4月,为了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由此,四个办法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颁布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被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此外,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并改进了监督视角,将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纳入干部选拔机制内。
“这些机制的建立与中央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不谋而合。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林喆说道,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