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政务信息

2011年女兵征集工作计划

2011-11-15 15:04:24  来源:张家界党政门户网站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2011年女兵征集工作计划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征〔2011〕10号)、广州军区《关于做好女兵综合素质考评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司动〔2011〕67号)、省军区《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制今冬女兵征集工作计划如下: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组织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动员女青年报名应征,根据省、市征兵办公室通知,负责政治审查和办理入伍相关手续。市(州)征兵办公室负责初审初检、体检政审、综合素质考评和预定新兵。省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复查复审、督察指导和审批定兵。
    五、征集程序
    女兵征集工作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系统审核、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复查复审和审批定兵六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和系统审核
    1、11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2011年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确认后,省、市、县三级兵役机关和个人均不能修改和删除,错过报名时间不再补报。
    2、11月6日,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初选预征对象名单下发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下达至市(州)征兵办公室并打印呈送首长。
    3、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11月10日前,各级兵役机关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初选预征对象花名册》,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省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初选预征对象数(初选预征对象数的六分之一即为各单位任务数),拟制并下达征集计划。
    (二)政治初审身体初检
    1、11月15日,组织应征女青年政治初审身体初检。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网上初选女性预征对象花名册》,逐人通知初审初检,体检站设在军分区士兵楼三楼。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学生证、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等,按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
    2、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征集任务数3倍的初选预征对象为送检对象;如合格人数低于3倍任务数的,由省征兵办公室对其征集任务数做出调整。
    3、在组织初审、初检时,现场公示公布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不合格人员名单,现场排定并公示送检对象名单,并在网上同步确认送检对象。初审初检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原因和确定的送检对象,11月16日报省征兵办公室,并在湖南省征兵网上公示。
    (三)体格检查
    1、11月18日,市征兵办公室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
    2、体检过程中要作单科淘汰的,须经征兵办公室负责人、主要医生和专科医生会审后共同签字确定。体检不合格人员,要将名单及原因进行公示,并于22日前上报省征兵办公室,在湖南省征兵网上予以公示。
    (四)综合素质考评
    1、综合素质考评由市征兵办公室组织,省征兵办公室将视情派出人员到场监督。与体格检查同步进行,体格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考评,人数不得低于征集任务数的1.5倍。
    2、综合素质考评主要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思想品质、政治观、价值观、奉献意识、团队意识),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知识面、专业特长、语言表达、分析能力、性格特征、举止仪表),入伍动机(参军意愿、服从分配意识、对部队认知情况、是否适宜参军)等进行考评,考评时间在5分钟左右(不含体能测试时间)。
    3、综合素质考评采取评分加分制。凡初审初检合格者,获基准分60分,另从文化素质、体能测试、面试和其他四个方面分别累计加分,最后所得分数为综合素质考评分。
    (1)文化素质(10分)。分别以当年高考大专线为基准线(区分文理科),所有参加考评人员基准分为6分。应征青年高考成绩低于基准分数和五年制大专未参加高考的,不加分;高于基准线分数的,每高出5分加0.1分(不足5分的按5分计算),累计高于10分按10分计算。
    (2)体能测试(10分)。按照总部要求,参照学生体育考核项目,对50米短跑、立定跳远和仰卧起坐三个项目测试,高中、高职(专科)和本科学历应征女青年分别依据国家《学生体质标准》“高中三年级女生评分标准”和“大学女生评分标准”进行测试评定(见附表)。三个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三项全部及格的得4分,每增加一项优秀的加2分,每增加一项良好的加1分。
     (3)面试(10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面试的方法,对应征女青年思想品质、政治观、价值观、奉献意识、团结意识、知识面、分析能力、性格特征、参军意愿、服从分配、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面试。考官由5名成员组成[市征兵办主任、教育行政部门一名干部、高校一名思想政治类教授、一名艺术类教授、人事部门诊参加公务员面试的一名领导或专家],同时,纪检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督。市征兵办公室在本市范围内挑选考官,或在外地聘请。面试采取十分制,面试题目由市征兵办公室拟定,由五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综合素质考评面试得分。
    (4)其他(10分),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和社会实践活动,被国家评为先进个人或立功授奖的加8分;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或立功授奖的加3分。先进个人或立功授奖要有政府文件和相关证书。
    4、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现场宣布,并于11月22日前报往省征兵办公室,在湖南省征兵网上进行公式。市征兵办公室根据征集任务数,按照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排名,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
    (五)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
    1、11月30日前,由各区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走访调查由各区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基层专武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院医生、民兵营长组成调查组具体实施。
     (六)复查复审和审批定兵
     1、11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各市(州)征兵办公室预定新兵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复查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其征集指标由省征兵办公室收回,统一调整。
     2、市征兵领导小组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审批定兵,同时上报省征兵办公室审定,并在湖南征兵网上进行公示。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六、优先征集
     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征集。对没有进入网上初选范围的优先征集对象,持军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开具的证明信直接参加应征。优先征集对象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审定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并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入伍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组织程序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征集人数少与报名人数多的矛盾突出,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直接关系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军队的声誉,关系到各级兵役机关和征兵工作人员的形象,关系到女兵队伍整体素质和部队建设质量。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以科学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把女兵征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今冬女兵征集任务圆满完成。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各级要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确保女兵征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进行。要根据今冬女兵征集的程序,严把择优初选、初审初检、综合素质考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走访调查和审批定兵等关键环节和关口,切实把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兵员质量。
    (三)要严肃廉洁征兵纪律。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组织领导,加大征集工作透明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公开女兵征集的条件、标准、程序和要求,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公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和预定新兵名单,保证女兵征集始终在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下公开透明的进行,以廉洁征兵的好风气树立起各级兵役机关的良好形象。
    附件:1、高中三年级女生体质测试评分标准
    2、大学生女生体质测试评分标准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女兵征集   通知
    抄送:省征兵办公室,市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共印15份)
    承办单位:市征兵办秘书组 联系人:陈文学 电话:8356525
     
    附件1

    国家《学生体质标准》高中三年级女生评分标准

     
    等级
    单项得分
    50米跑
    (秒)
    立定跳远
    (米)
    仰卧起坐
    (次/分钟)
    100
    7.4
    2.05
    52
    98
    7.5
    2.04
    51
    96
    7.6
    2.03
    50
    94
    7.7
    2.01
    49
    92
    7.9
    1.99
    47
    90
    8.0
    1.97
    45
     
    87
    8.1
    1.95
    44
    84
    8.2
    1.91
    43
    81
    8.3
    1.87
    41
    78
    8.4
    1.82
    39
    75
    8.5
    1.77
    38
     
    72
    8.6
    1.74
    36
    69
    8.7
    1.70
    35
    66
    8.8
    1.67
    33
    63
    8.9
    1.61
    30
    60
    9.0
    1.56
    28
    50
    9.2
    1.54
    27
    40
    9.4
    1.52
    26
    30
    9.6
    1.49
    24
    20
    9.9
    1.45
    23
    10
    10.2
    1.42
    21
    附件2
    国家《学生体质标准》大学女生评分标准
    等级
    单项得分
    50米跑
    (秒)
    立定跳远
    (米)
    仰卧起坐
    (次/分钟)
     
    100
    7.2
    2.07
    52
    98
    7.3
    2.06
    51
    96
    7.4
    2.04
    50
    94
    7.5
    2.03
    49
    92
    7.7
    2.01
    47
    90
    7.8
    1.99
    45
     
    87
    7.9
    1.97
    44
    84
    8.0
    1.93
    43
    81
    8.2
    1.89
    41
    78
    8.3
    1.84
    39
    75
    8.5
    1.79
    38
     
    72
    8.6
    1.76
    36
    69
    8.7
    1.72
    35
    66
    8.8
    1.69
    33
    63
    8.9
    1.63
    30
    60
    9.0
    1.58
    28
    50
    9.1
    1.56
    27
    40
    9.3
    1.53
    26
    30
    9.5
    1.50
    24
    20
    9.8
    1.46
    23
    10
    10.0
    1.42
    21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