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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方案

2011-12-16 10:51:42  来源:张家界党政门户网站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市水利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在我局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权益,提高管理效率为目的,通过依法行使水行政强制权,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促进人水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法定原则。实施行政强制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依照《行政强制法》的程序实施。
    (二)适当原则。实施行政强制应当依照法定条件,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行政强制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限度。
    (三)不得滥用原则。行政强制措施不得滥用,实施非法强制性管理措施可以达到管理目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四)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强制两手抓、两手硬,教育以强制作后盾,强制以教育为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我局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学习行政强制法,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局水政水资源科要抓紧组织人员培训,并在行政执法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清理工作。抓紧对自己负责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对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提出处理意见,将清理结果于12月20日前报市法制办,并同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抓紧依据行政强制法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四)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准确把握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执行体制问题的立法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运行用行政强制权,既要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又要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加快建设治局。依《行政强制法》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的监督,对违法设定或者规定行政强制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备案制度。要以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治局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学习培训阶段(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2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和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开展讨论交流活动,撰写学习心得,在水利门户网站上网公布,争取在报刊发表。
    (二)开展清理工作阶段(2011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1、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抓紧组织力量,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对规范性文件中与《行政强制法》有抵触的,要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要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开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行政强制实施主体清理工作,由水政水资科负责具体实施。认真填写《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清理建议表》和《行政强制执行实施主体清理建议表》,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实施准备工作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清理人员资格,把具备资格的人员配备在实施行政强制权的执法岗位上,对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公开行政强制程序。把《行政强制法》赋予给水利部门的强制权及程序,在市政府公众网上进行公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工作阶段(2011年12月31日后)。自2012年1月1日起,在行政管理中,要把握《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 落实《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和规范。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市局成立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局的实施《行政强制法》的具体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宋维胜任组长,副局长刘圣、宁家繁任副组长,副调研员陈明友、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刘跃进、水保科科长王富玉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政水资源科,由刘跃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配套制度。大力强化程序意识,对行政强制程序规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保证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执法监察职责,要制定执法监察方案,要选择工作重点,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息跟踪监察。要建立执法监察台帐,要研究执法监察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执法监察的规律,找到监察的切入点,增强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水利系统开展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的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典型示范单位,坚持典型带路,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加以推广,促进科学、规范、高效、廉洁、文明执法。市局确定水政水资源科、河道科、水保科和水政监察支队为执法先进培植单位。
    (五)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执法责任制》,对违法执法,特别是对违反《行政强制法》采取行政强制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要一查到底,依法严办。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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