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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党纪政纪处分927人 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

2012-02-08 10:32: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向忠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记者7日从新疆纪委监察厅获悉,2011年,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共立案调查914件,结案855件,党纪政纪处分927人,挽回经济损失8235.81万元。

      2011年,新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信访举报94件次,立案查处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全年查处在任或曾任“一把手”、“班子成员”等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51件,占案件总数的16.52%;其中地厅级干部5件、县处级干部44件;全年共立案查处经济领域腐败案件487件,占案件总数的53.28%。认真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全年立案查处涉及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36件,占全部案件总数的36.76%。

      据统计,在结案受到处分的927人中,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0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一年来,查处了伊犁州党委原常委焦宝华,自治区工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军,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外经贸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阿德勒别克·哈力哈别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原政协副主席邢本波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据了解,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效。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通过内部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等方法,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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