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各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组织实施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申报招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工勤技能人员,按规定一并申报招聘计划。
二、申报原则: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申报,须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实际,统筹规划。政策性安置任务未完成的单位,申报时须扣除安置计划。招聘计划制定后,需准确填报《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审核表》(见附件),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和核准。计划一经下达,不得自行变更。为加快工作进程,经与市编办协商一致,市直各事业单位呈报的招聘岗位审核表由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统一呈送市编办进行编制使用审核。
三、申报时间:从2012年2月10日开始,至3月9日结束,市直事业单位申报计划受理时间截止2月29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办公大楼703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世华 罗晓莹 0744--8296957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