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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调研信息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2012-02-20 11:17:26  来源: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作者: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科,各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张家界航院组织人事处,本部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组工调研信息工作的指导,按照《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组织系统调研信息工作的意见》(张组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系统建立调研信息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市委组织部4位部领导分别联系1个市直单位、1个区县委组织部、1个区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街道)。根据近年来各地各单位组织工作和调研信息工作开展情况,选定一批单位作为部领导的调研信息工作联系点。具体情况如下:朱水平同志负责联系市商务局,武陵源区委组织部、武陵源区交通局、军地坪街道办事处;赵群杰同志负责联系市教育局,慈利县委组织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垭镇;杨克刚同志负责联系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永定区委组织部、永定区教育局、合作桥乡;汤敬波同志负责联系市规划局,桑植县委组织部、桑植县卫生局、瑞塔铺镇。

      二、职责要求

      1.各联系点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主抓调研信息工作,配优配强工作力量,结合单位实际,积极改革创新,探索实践,努力创造组织工作的新经验新举措,力争把调研信息联系点办成组织工作和调研信息工作示范点。

      2.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组织部有关报送信息的规定,及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的重大方针政策和组织工作部署情况,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新措施、新经验和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与组织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情况,包括重大社会动态和重要社情民意等。

      3.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调研课题、言论文章和典型经验,注意报送反映问题和建议的信息。

      4.积极完成市委组织部交办的有关课题调研任务,参加调研信息业务培训等活动。

      三、管理措施

      1.市委组织部调研室负责调研信息联系点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经常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定期下发报送信息的需求要点;根据工作需要,到联系点开展组工信息调研;组织经验交流和工作研究,培训调研信息工作人员。

      2.市委组织部对调研信息联系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各联系点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不再作为联系点。同时,增补新的调研信息联系点。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2012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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