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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开考

2012-05-21 11:53:29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树人到现场巡视考务工作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树人了解异常无线信号监测情况


      5月20日,湖南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在湖南农业大学举行。2012年,湖南省计划选聘4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总计20804人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14394名,其中参加笔试考生11959名,笔试免考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2435名。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树人到现场巡视考务工作。

      与去年相比,今年选聘计划名额增加到4000人,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2010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加应聘,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的,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此次笔试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检验一个科目,考虑到大学生到村任职的工作需要,有一定比例农村基层工作方面的实用知识。参加笔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分市州按照选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考生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将于2012年5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查询。面试合格者经过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聘用。

      选聘成功的大学生“村官”,由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依据报考志愿分配去向,志愿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优先回原籍,并与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为3年,具体明确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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