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征求意见,根据此办法,国有产权交易实行交易信息挂牌制度,且交易挂牌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可于6月23日前通过信函、传真(0731-89990710)或者电子邮件(qiqi_peng@sina.com )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意见。
《办法》规定,下列国有产权不得交易:产权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产权被依法设置抵押或者质押,未经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通知冻结或者限制其交易的。同时,转让国有产权,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国有产权交易实行交易信息挂牌制度,国有产权交易挂牌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根据规定,国有产权交易,禁止下列行为:操纵交易,扰乱交易秩序;公告或者披露虚假、误导性交易信息;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信息、恶意串通等手段,妨碍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