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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14名人民监督员获选任

2012-07-17 15:14:15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佚名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7月16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在长沙举行。我省首批当选的114位人民监督员接受了选任证书。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副省长盛茂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出席会议。

      孙建国在讲话中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具体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度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工作保障措施,为人民监督员履职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主动配合做好监督评议工作,符合条件的案件或事项必须进入监督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规避。对人民监督员发表的监督意见,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抓紧办理,及时反馈,经研究决定采纳的要迅速落实,没有采纳的要做好认真详细的解释说明。

      孙建国强调,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要积极投身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要积极参加检察院的业务研讨、执法检查等活动,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熟悉执法办案流程,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要大胆指正。要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反映,特别是对于批评的声音和建设性意见及时向检察机关提出,促进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自2004年10月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级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2066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承办部门拟处理意见的79件,检察机关采纳38件,采纳率为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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