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博物馆配电安装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HSZB-(2011)-011
1.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博物馆配电安装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发改社会【2009】27号、张发改招【2009】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张家界市博物馆配电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张家界市大庸桥广电中心北侧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为张家界市博物馆配电安装工程,包括10KV高压配电系统、0.4KV低压配电系统等,招标合理价为1612779.29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9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应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及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的有关要求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6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7 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企业在报名前需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入张施工企业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自行从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http://www.zjjjs.gov.cn/资料栏中下载);
3.8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前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张家界市博物馆配电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省张家界市农行紫舞中路支行
帐 号:18-894201040007596
5.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从http://jsj.zjj.gov.cn/govmach/jsj/(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公示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纸、招标合理价),资格审查文件每本售价400元,招标文件每本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据湘建建【2007】65号文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 10 月 19日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7.1 招标人依据湘建建[2010]318号文,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7.2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公众信息网、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所有答疑、修改、澄清及通知均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
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疑问在2011年 10 月 10 日 17:00前发至此邮箱(zjjhs�_8808@126.com),且不得体现疑问来源,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伍元军 罗宏锦
电 话:13907449632 13617444008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华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大桥路28号
联系人:卓国平 李国喜
电 话:13327240272 13762186995
0744-825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