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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湖南省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方案的通知

2011-10-04 09:55:53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索引号:430S00029/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1-09-29
    所属主题: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所属机构:省环境保护厅 公开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各市州环保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便函[2011]41号),按照《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法》(待批),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各市州上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查和筛选,初步拟定“原长沙铬盐厂解毒后铬渣处理及环境修复”等项目(详见附件1)为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请通知相关业主单位立即编制和上报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时间:2011年10月8日

      2、上报资料

      (1)财政局、环保局联合上报的专项资金申报函。

      市级申报项目由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县级申报项目由县财政局、县环保局联合上报省财政厅、省环保厅。

      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责任单位必须是当地政府,其项目方案需加盖政府公章。

      (2)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

      (3)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大纲详见附件3)。

      (4)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目标责任状(详见附件4)。

      责任状的相关内容填好后一并报上,待审定后再签字盖章。

      3、其他

      (1)以上材料均上报3份至“委员会办公室”,并报电子文档。

      (2)“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项目建设方案所提出的工程量、进度、重金属减排、环境改善、专家审查意见等情况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联系人:彭晓成 电话/传真 85698076

      电子邮箱hnpengxc@163.com

      附件: 附件2-4.doc

      1、湖南省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第一批专项资金项目表

      2、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3、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4、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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