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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土地开发设廉洁准入门槛 出台防腐意见

2011-10-05 10:44:44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纯芳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为遏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态势,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预防腐败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

      《意见》规定,我省将实行项目建设队伍廉洁准入制。国土资源部门严格审查竞标人资质、实力、信誉等级,并将审查结果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对于项目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等单位,由省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实行行业备案管理。将廉政合同履行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可酌情奖励,优秀施工单位在下一年度的项目投标中优先入围,直接获得第二轮抽取的资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清理出局。

      在此基础上,国土资源部门还将在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书》,约定双方的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制作廉政公告牌,作出廉政承诺。廉政合同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验收合格的条件和参与其他项目竞标时的重要审查内容。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六大重点”:项目立项环节(重点防控擅自改变管理计划、征求群众意见、不进行集体决策等问题);工程招投标环节(重点防控串标、围标,以及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工程施工环节(重点防控因行贿受贿、失职渎职导致监管缺位,造成材料低劣等问题);拆迁补偿环节(重点防控计划不周全、工作不到位、补偿标准不统一、资金分配不公开、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资金使用环节(重点防控超预算开支、不按程序审批、不按计划拨付款项,提前支取甚至套取、挪用、贪污项目资金等现象);项目验收环节(重点防控项目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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