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通知栏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严格执行公交票价政策的申明

2018-04-10 11:01:07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广大乘客:

    我司自成立运营以来,一直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审定的公交票价政策:公交1、2、3、4、5、6、7、10、13路当年10月至次年4月为1元/人次,每年5月至9月为夏季票价2元/人次;8、9、11、12路实行分段计价。对残疾人、伤残军人、65岁以上老人凭证免费乘车,对九年义务制在校学生半价优惠。

    公交车内对票价均有公示,公司绝不会因为冰灾天气、元宵节晚上延长运输时间等特殊情形实行加价,更不允许将票款交驾驶员个人。以下行为属于驾驶员个人违反票价政策行为,欢迎广大乘客监督举报:

    1.法定假日、元宵节、双休日期间,驾驶员声称公司规定加价,且要求将全部或部分票款交驾驶员个人。

    2.晚上接送中学生回家的加班车,驾驶员声称该时段公司允许加价,且要求将全部或部分票款交驾驶员个人。

    3.特殊天气(如冰灾天气)期间,驾驶员声称因天气特殊公司规定加价。

    4.无论何时、何地、何情形,驾驶员要求将票款交给驾驶员个人,而不是投入投币箱。

    如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请记住发生时间、线路、车牌号,拨打8886222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公司对最先举报人奖励100元现金,对不执行市发改委审定的票价政策的行为人予以严厉打击。

     

                                      2018年4月10日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