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一批突出违法车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典型案例及高风险路段。
据了解,“五大曝光”常态机制建立以来,省交警总队已梳理筛选并公开曝光全省终生禁驾人员447人、突出违法车辆750多辆、事故多发路段250余处、高危风险企业650多家。
突出违法车辆
1、10月21日至11月20日车辆违法未处理起数前十名
2、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公路客运车辆违法起数前五名
3、10月21日至11月20日旅游客运车辆违法起数前五名
4、10月21日至11月20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法起数前七名
高风险路段
怀化市鹤城区省道S312线帽子坡路段;永州市祁阳县国道G322线1372KM+400M平交T型路口;娄底市娄星区国道G234线石井镇斗光村地段等3处,易发生对向车辆碰撞的事故。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名单
1、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公路客运企业违法起数前十一名
2、10月21日至11月20日旅游客运企业违法起数前十名
3、10月21日至11月20日危险物品运输企业违法起数前十名
10月21日至11月20日终生禁驾名单(40人)
典型案例
1、驾驶员低头看手机导航,车辆偏移撞上中央护栏。9月30日下午,娄怀高速东往西72公里匝道处发生一起小车撞上匝道中央隔离护栏的单方面交通事故。经调查,驾驶员向某来新化接家人回家过节,由于路线不熟,向某边开车边低头看手机导航,导致分心驾驶撞上了中央隔离护栏。最终,民警对向某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小车高速上撞野兔,车上人员下车捡兔与后车刮擦。10月2日晚上,在泉南高速株洲段东往西717公里处,陈某驾驶的一辆湘D小车撞上一只野兔,于是车上的黄某下车查看并捡拾野兔,此时后方王某驾驶的小车由于夜间视线不良避让不及,撞上了黄某的腿部,所幸黄某只是腿部受伤,两车均无损伤。民警接警后来到现场,认定陈某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撤离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因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承担次要责任,因责任划分无异议,最后该事故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自行协商。
3、假牌奔驰车高速上狂飙163km/h,驾驶证扣24分还面临拘留。10月15日下午,高警局怀化支队靖州大队民警在靖州服务区开展整治行动时接到预警,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车速高达163km/h,而该路段限速80km/h,超速104%,民警立即在服务区将其拦截。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辆天窗遮阳板上方有三副机动车号牌,经现场核查,该车使用的是假牌,目的是为了躲避超速抓拍。目前,梁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在高速公路驾驶车辆超速60%以上,被合并处以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4、小车经斑马线未减速,男孩穿越人行道被撞身亡。10月23日傍晚,岳阳湘阴县芙蓉北路一斑马线上,一名11岁的小孩在穿越人行横道线时被一辆小车撞倒,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调查发现,事发时该车车速约60km/h,经过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驾驶员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5、小车司机斗气逼停公交车酿事故,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10月23日上午,岳阳临湘的一辆公交车刚驶出公交车站,突然一辆小车从左侧向右变道斜插进来并紧急停车,迫使这辆公交车紧急刹车进行避让,小车右后方与公交车左前方发生了刮擦事故。临湘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取公交车的监控视频及相关取证,认为小车驾驶员严某存在故意别车行为。经民警认定,严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规定,被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6、男子高速醉驾被查,软磨硬泡企图逃避处罚。11月3日晚上,高警局怀化支队在长芷高速收费站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员胡某面对民警执法态度极其嚣张,拒不配合,先后通过言语攻击、动手跳车、称兄道弟等方式企图逃避处罚,民警不为所动,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随后民警将胡某带至附近医院抽血检测酒精含量,其结果为223.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7、大客车高速匝道口倒车,副驾驶司机还准驾不符。11月12日上午,高警局常德支队民警在进行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台号牌为豫H的黄色旅游客车在长张高速东往西方向181km张家店互通处违法倒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该车驶入杭瑞高速安乡服务区休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副驾驶范某只有A3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客车的资格,而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范某在途中驾驶过该车。最终,民警对王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罚款200元的处罚,对范某准驾不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并降级、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将该车违法行为抄告该车所属公司、车属地运管部门,并对该公司安全经理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