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31日讯(记者 陈奕樊)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先后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草案)》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
制定中医药法实施办法,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为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我省拟通过制定中医药法实施办法,改善和解决我省中医医疗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
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举办符合国家和省规划、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配备相应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在抗击疫情的战役中,中医药为疫情防控贡献了重大力量。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源储备,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等机构配备相应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对于我省中医药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障存在覆盖不全、报销比例低、报销起付线较高等问题,草案要求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将临床需求量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探索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中医相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对部分慢性病病种实行按人头付费。
补齐文化立法短板,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为补齐我省文化立法短板,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省拟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
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和重要载体。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并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指导与城乡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红色旅游规划、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等相衔接;城乡社区更新、居民住宅区新(改、扩)建,以及因重点项目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致房屋毁损等需要集中安置住户的,应当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在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方面,草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流动,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注重边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应当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鼓励文化专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的需求,公共文化设施应当配置无障碍服务设施设备,对特殊群体实施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提高文化素质,草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地域传统文化的文艺创作、文化服务、文化产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鼓励创建具有湖湘和民族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完善全民阅读设施,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宣传全民阅读典型,引导公民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