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让广大职工受益。 资料图
2022年,我省出台了《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均衡统一基本医保待遇标准。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2月15日召开的湖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全面落地实施。截至2022年底,全省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72万人、141万人次,基金支出2亿元。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欧阳振华 实习生 刘杰
2022年
72万人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
据统计,我省落实集采任务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全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累计451个、高值医用耗材8种,静态测算每年可节省医药费用20亿元。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整治“回头看”,现场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6106家,追回(含处罚)医保基金1.14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省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72万人。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新增纳入医院制剂132种,新增纳入传统中药饮片114种、非传统中药饮片437种,将258种急需急用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统筹区全部启动DRG/DIP改革工作,6个统筹区实现实际付费。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立了核心经办、基金财务、公共服务、智能审核、招采管理、宏观决策大数据等6大类20个子系统,已在全省上线运行。
此外,全省能提供7项以上医保服务的乡镇(街道)覆盖率为97%,开展医保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为92%。
2023年
精准发力提供更多医保支撑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医保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推进共同富裕贡献更多医保力量,为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更多医保支撑。2023年,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要从五大方面精准发力、走深走实:
健全公平统一的基本医保制度体系,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医保省级统筹,抓好医保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
健全无死角的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监督。
健全集成高效的医保协同治理体系,动态开展目录调整,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实现全省集采药品通用名数超过480个、高值医用耗材超过12种,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健全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支撑体系,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范围,实现所有统筹区43个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延伸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关注话题一一解答
湖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门诊共济政策”成为受关注的话题。随着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全面落地实施。“共济”之后,个人账户如何改进?改进后具体是多少金额?记者进行了了解。
门诊共济之后,看门诊能报销多少钱?
据长沙市医保局的解释,门诊报销的额度,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区分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及基层无起付标准,按70%报销;二级起付标准200元,按60%报销;三级起付标准300元,按60%报销。计算公式为:实际报销金额=(门诊总费用-政策范围外门诊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以一个年度为时间单位,起付标准(即门槛费)累计总共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最高报销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报销2000元。
如:张娭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医疗费用38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30元,其报销金额=(380-30)×70%=245元。
退休职工李爹爹在某三级医院门诊首次就医,发生医疗费用22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120元,其报销金额=(2200-120-300)×60%=1068元。
如果退休职工李爹爹本年度内再次在某三级医院门诊就医发生医疗费用11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120元,因起付线已达到300元的累计标准,就无需再计算起付线,其报销金额=(1100-120)×60%=588元。
改革后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对在职职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部分(即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全部划入其个人账户,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交多少、个人账户划多少。
对退休人员,因退休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基金按省级统一标准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即75元/月,从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计入。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在哪些方面?
1.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
3.参保人员本人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
4.参保人员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
5.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费用。
个账划入变少了,参保人吃亏了吗?
综合来看没有。
改革前,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只能由个人账户支付。改革后,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当期计入会减少,但门诊统筹的建立使门诊待遇更全面了,真正患病的群众更受益。
一方面,建立门诊统筹,改革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保障普通门诊,实现整体参保人员的互助共济,保障更加充分;另一方面,保留个人账户,且可用于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门诊就医购药等,实现了家庭成员间的共济;第三方面,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更加公平,全省退休人员全部按定额标准划入,没有年龄、身份、性别、单位、职业、级别等差异,实现了同一地区内的公平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