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近日,湖南省体育局公布《湖南省新建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积极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的建设。
《办法》所称新建居住区,指新建房屋套数超过1500户的住宅小区,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棚户区(含城中村)拆除重建项目、拆迁安置项目等。鼓励其他住宅小区参照《办法》配套建设体育设施。
《办法》要求,配套体育设施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居住区和社区的配套体育设施场地规划建设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
《办法》明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配套体育设施或建设不达标、未随所在项目同步建成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规划核实,并依法责令整改。新建居住区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对配套体育设施的施工质量、工程档案等进行查验,发现未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标准规范要求的,应限期整改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