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湖南新宁县政法部门了解到,经邵阳市、新宁县联合调查组现场勘察,新宁“2.20”火灾原因现已查明,系该县大兴路大胡子副食品店老板夏玉龙吸烟不慎而引发。目前,夏玉龙已被刑事拘留。
2月20日清晨,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一店铺门面起火,火灾事故造成了一名12岁男孩遇难和10户群众受灾。据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达600平方米,主要范围包括大胡子副食品店、雷士明照明灯具店的门面和楼上住房,南北毗邻的居民楼没有过火。
据夏玉龙交代,当日清晨,他点燃了一根香烟,因烟头处置大意而致使棉被着火,火势瞬间就变得很大,他想扑灭时已经来不及了。经调查分析,大火之所以短时间内迅速蔓延,是因起火建筑的一、二楼原本存放有多种可燃物品,而大胡子副食品店内又堆积了少量鞭炮,加上起火建筑采用内天井式中空环形结构楼梯,因此产生了强烈的烟囱效应。
目前,火灾相关善后工作仍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