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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四级预案严防蔬菜等价格异常波动

2013-05-15 11:09:33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谭旭燕 谢旭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于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群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省商务厅报告。

      针对蔬果和家禽鸡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波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根据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案》对于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设置四级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对于可能发生四级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核实确证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蓝色预警;对可能发生三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核实确证2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商务厅报告,发布黄色预警;对可能发生二级、一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省商务厅应在核实确证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商务部报告,并通报省有关部门,由省协调小组发布橙色、红色预警。

      同时,《预案》对于因三类情况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要求商务部门在1小时内向省商务厅报告。三类情况包括: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核泄漏、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的。

      《预案》还要求,湖南省要建立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适应的粮食、食用油、食糖、食盐、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省级储备制度,省会城市和市州、县市区应相应建立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预案》提出,对没有按要求履行应急处置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和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部门要对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补偿。

      记者 谭旭燕 实习生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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