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日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央部署,从今年8月1日起,我省将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全省9万余户纳税人将因此受益。目前,“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所谓“营改增”,是指将过去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从制度上将营业税“道道征收、全额征税”转变为增值税“环环抵扣、增值征税”。从上海、广东、湖北等已开展“营改增”的省市试点情况看,去年全国试点企业平均减税面达95%左右,减税额达426.3亿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通过改革试点,一方面大大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也有力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
据悉,此次我省“营改增”改革将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子行业)开展试点。根据地税部门摸底数据,2012年,全省涉及“营改增”试点行业的纳税人共90409户,税费合计32.17亿元。按照外省“营改增”试点净减收30%左右测算,全省“营改增”试点全年将净减收10亿元。
目前,我省已着手搭建了财税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了省财政、国税、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组织完成了试点行业口径的界定和应税信息摸底统计工作,着手编制培训资料和购置设备软件等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也即将出台,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