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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通告

2015-10-26 15:55:01  来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决定于2015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全省各人防重点城市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现就我市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范围

    2015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在永定、武陵源城区和慈利、桑植县城进行。

    二、试鸣警报信号

    防空警报信号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即: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预先、空袭、解除3种警报信号分别试鸣一次,每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共需19分钟。

    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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