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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消防提醒:警惕电蚊香“连轴转”引发火灾

2013-07-01 15:25:25  来源: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炎热的夏季是蚊虫的滋生季节,如今,不少人都选用了没有明火、更加安全的电蚊香驱蚊。殊不知,小小的电蚊香如果使用不当,也易引起火灾。现在的电蚊香器分为电热片蚊香器和电热液体蚊香器两种,它们都是利用发热元件的恒温作用使药物缓慢释放,挥发出气体从而灭蚊驱蚊。

      调查发现,多数市民家中的蚊香器一直处于“连轴转”的工作状态,很少拔下来。电蚊香因为长期处于通电状态,使用不当也存在安全隐患。电蚊香片加热后温度可达700摄氏度至800摄氏度,极易烤燃周围的易燃物。另外,电加热器短路、恒温发热片原件燃毁失灵、插头与插座接触不良发热等也易引发火灾。

      张家界消防提醒广大市民:

      一、使用电蚊香首先要选用质量好的电蚊香,正规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有厂家具体信息、生产日期、主要成分及环保认证标志。

      二、使用时要注意,电热式驱蚊器的使用和其他家用电器一样,注意用电安全,电热式驱蚊器的电插头和引线,切忌随意牵拉。如发现电热丝不发红,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再次检查插头、引线和驱蚊器的连接处,发现断头应加以修复。使用完毕,一定要切断电源。

      三、使用电蚊香驱蚊前,应先检查导线、插头是否完好;每次用完应拔掉电源插头,冷却后还要做好清理工作,不要用湿布擦拭或将水等液体洒在电蚊香上以免引起短路;电蚊香不要放在家具和床铺附近,如果居室里铺有地毯、木地板或刷有油漆等,下面应放一块阻燃性较好的垫板。

      四、每晚使用完毕,第二天一定要将电蚊香的电源及时断开,并放置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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