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市民可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各类违法问题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44-12309
0744-8242000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4 日